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03 发布者:yl23455永利官网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

武科大教〔201763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系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立项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项目,经费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2、专业建设与改革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品牌专业;

3、课程建设项目:网络在线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双语课程、国际化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等;

4、教材建设项目:重点建设教材、规划教材;

5、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卓越计划、产业计划、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

6、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等;

7、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教学示范中心、研究生实践基地等;

8、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等;

9、其他教学改革项目。

本办法所指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指上述项目的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

 第二章  经费使用原则

第三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经费独立建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与挪用经费。

第四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原则上应按编制的年度预算执行,对年度预算未完成部分,经学校同意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要坚持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的原则,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凡使用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项目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第七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并提交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和年度经费使用预算,并报承担项目的院(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和财务处备案。

第八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划拨,项目资金一次确定,经费原则上按批复的建设年度预算计划分期拨款。

第九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报销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条经费使用单位每年应对项目进行检查,如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书规定内容或无故拖延计划实施,将停止其使用经费和扣拨后期经费。

第十一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在院(部)的领导与监督下负责具体的经费预算、支出、报销等工作。对一些重大项目(如专业综合改革、实验示范中心、网络在线课程等)的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院(部)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门讨论、研究与审定,并加强对建设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的领导与监控。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要在每年度末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和财务处提交经费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建设期满后,还应提交项目经费的绩效总评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经费使用绩效及项目建设状况进行验收审核。

第十三条教务处、研究生院和财务处要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形成日常指导与阶段检查相结合,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指导、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章  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相关的国内外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资料收集、复印、印刷费以及必要的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3、专利申请费,论文、著作等出版费;

4、省级及以上成果评审费、鉴定费等。

第十五条专业建设与改革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相关的国内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专业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制定、双语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所需资料费、印刷费;

3、课程网站建设及维护费用;

4、专业特色教材出版费、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

5、专业教师交流培训费;

6、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专业评审费、鉴定费等;

7、专业建设所必须的小型教学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教学用模具、教具等。

第十六条课程建设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教材等课程教学改革资料费;

2、课程试题库建设、教学网站建设与维护费;

3、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软件、课件制作等的费用;

4、课程相关教材出版费;

5、省级及以上课程的评审费、项目鉴定费等;

6、国际化课程授课专家的差旅费、课酬、生活补助等;

7、相关的国内外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教材建设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文献资料的购买、复印费,相关的国内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列入国家级、省(部、委)级、校级立项建设的教材出版费;

3、正式出版教材的评审费、鉴定费、评奖费用等。

第十八条人才培养改革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相关的国内外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所涉及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费用可按上面相应类别经费使用范围列支。

第十九条  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相关的国内外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相关资料费,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料建设的费用;

3、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课件制作费;

4、省级及以上项目评审费、鉴定费等;

5、教学团队进行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费用可按上面相应类别经费使用范围列支。

第二十条  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相关的国内外调研、参加教育教学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2、基地建设的仪器设备费、材料费、资料费;

3、省级及以上基地建设项目鉴定、评审、验收等所发生的费用。

4、基地建设办公费,学术成果的版面费、专利费等。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仪器设备使用费、材料费等;

2、学生参加竞赛的报名费、与竞赛有关实验费、耗材费;

3、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学术活动、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

4、与项目有关的学生科研成果费用,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申请费,论文版面费或其他成果发表费用等。

5、省级及以上项目评审费、鉴定费等。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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