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推免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学院按照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将推免生名额分配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卓越计划)、软件工程(含产业计划)、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各专业,分配到各专业的具体名额如下表所示:
专业 | 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计划) |
软件工程 | 11 |
软件工程(产业计划) |
网络工程 | 4 |
信息安全 | 4 |
网络工程(国际) | 4 |
注:1、各专业分配名额包含“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2、网络工程(国际)名额包含拔尖人才计划2人;
3、若有专业符合推免生条件的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则剩余推免生名额调整为面向全院所有提出推免申请、但未在其所在专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院将根据相关同学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补录。
四、推免生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2024届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领导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 长:张凯、钟磊
副组长:刘俊、朱子奇、王玲、蔡路
组 员:王晓峰、刘茂福、李鹏、李涛、徐浩伦、刘广胜、夏平丹和2020级各班班主任老师
同时,学院将邀请毕业年级部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研究生推免工作计分和获奖材料审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推免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推免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2、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且已修的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含的全部必修、选修课程,不能有任何不合格记录,以申请人的教务系统成绩总库为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推免生具体实施办法
1、符合第五条“推免生基本条件”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各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推免。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申请学生所在专业已修的所有课程(以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含全部课程为依据)的平均学分绩点×0.95+(申请学生所得附加分÷所有申请学生中最高附加分)×0.2。(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若单门课程多次修读,且每次成绩均及格,则取多次修读的课程绩点平均值为该课程的课程绩点。
申请学生所在专业已修的所有课程(以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含全部课程为依据)的平均学分绩点= (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完全一致,则测算申请学生所在专业已修的所有课程(以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含全部课程为依据)的加权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
2、附加分的计算方法为: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三项赛事按表1加分,非同一性质比赛成绩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性质比赛只计算成绩最好的一项。集体合作成果以证书为准,前三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加分。
表1 国家部委主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三大赛事
|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获奖 成果 | 一(冠军、金牌) | 30 | 10 |
二(亚军、银牌) | 20 | 8 |
三(季军、铜牌) | 10 | 6 |
(2)在下列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者按表2加分。下列各项目比赛成绩不能累加计算,只计算成绩最好的一项。集体项目以证书为准,前三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加分。
表2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等级 | 国际级 | 亚洲区分站赛 |
获奖 成果 | 一(冠军、金牌) | 30 | 10 |
二(亚军、银牌) | 20 | 8 |
三(季军、铜牌) | 10 | 6 |
(3)在行业性组织主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者按表3加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在所有行业性比赛中,只计算申请学生成绩最好的一项比赛赛事;华中区、中南区等区域性质比赛按照省级比赛减半计分。集体项目以证书为准,前三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加分。其他《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项目分类一览表(2023 年更新)》表中所含的B1、B2类赛事获奖,参照行业性组织主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进行加分。
按照表3加分的所有项目中,只计算申请学生成绩最好的一项比赛赛事。
表3 行业性组织主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获奖 成果 | 一(冠军、金牌) | 16 | 8 | 4 |
二(亚军、银牌) | 10 | 6 | 2 |
三(季军、铜牌) | 8 | 4 | 1 |
(4)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按照表4加分。论文作者单位必须为“武汉科技大学”,每一类论文只计算一项。
表4 学术论文
SCI一区 CCF A类国际期刊 | SCI二区 CCF B类国际期刊 | SCI三区 CCF C类国际期刊 | SCI四区 |
40 | 30 | 20 | 15 |
EI期刊 | CCF A类会议 | CCF B类会议 | CCF C类会议 |
10 | 35 | 25 | 15 |
CCF T1类期刊 | CCF T2类期刊 | CCF T3类期刊 | 北大核心中文期刊 |
30 | 20 | 10 | 8 |
CPCI-S会议 | 一般EI会议 | 普通期刊 |
|
6 | 2 | 2 |
|
注:论文分级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办法》执行,SCI分区按中国科学院SCI分区计算,SSCI分区按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计算,CCF分类参照《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版)》、《计算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2022版)》(文章分级以录用时间为准)。
(5)获得知识产权者,按照表5加分。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予计分。发明专利分为受理(受理通知书与发明专利请求书发明人页)和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受理不累计加分,授权可累计加分。软件著作权均只计算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只计一项。所有本科学生的知识产权,必须是通过科发院审核、由学校代理机构负责申请所取得,且必须排序第一,或者由本院专业老师申请获得证书后,开书面证明(证明学生是第一著作权人),方予认可加分。
表5 知识产权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同时,如当年申请学生中,没有学生满足:
①有省级以上一等奖奖项(含);
②有在SCI四区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③有1项发明专利。
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时,附加分总分最高只计0.15分,计算办法不变。
七、推免工作相关安排
符合第五条“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并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12:00前交我院学团办公室30120徐老师,联系电话:027-68893263,同时提交教务系统本人至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审。超过时间不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将对申请学生做全面的评审工作,在9月20日前提出学院推免建议名单,并在学院院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要求上报名单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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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